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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学考试属于国家级别考试,由于考试难度比较大,毕业证含金量比较高,所以每年都有考生铤而走险以身试法。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》规定:为严肃自学考试纪律,维护考试秩序,确保评卷质量,对考试中违纪问题,视其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以下处罚:
1、自考应考者在考试中有夹带、传递、抄袭、换卷、等舞弊行为以及其他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,分轻微、一般、较重和严重四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。其中,考生初次舞弊且情节轻微的或自动中止违法行为的,由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取消考试成绩,给予警告处罚。如果考生舞弊情节非常严重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,或两次以上舞弊、屡教不改的,或打击、报复举报人或执法工作人员的,由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取消考试成绩,给予停考三年的处罚 。
2、参加自考的考生违法行为牵涉3人以上的,或抗拒、阻碍调查人员调查的,或隐匿、销毁违法证据的属于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,将由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取消考试成绩,给予停考两年的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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